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75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0〕64 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扶贫开发 办(扶贫办、扶贫协作办):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 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
75 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提 出“24511”的具体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明确“两类”帮扶目标群体。要建立健全面向贫困家庭 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全过程帮扶机制,使有就业意愿的都能实现就 业或组织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 即时帮扶人口中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两类群体全面就业 到位。
二、建立“四清”就业帮扶台账。要完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数据库,依托现有就业信息平台,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
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和“一生一策”针对性帮扶,
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清、帮扶举措清、求职进展清。
三、每人“五岗”信息精准推送。要完善就业信息精准推送 机制,统筹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通过短信息、微信群等, 向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推送 5 个符合其需求的针对性岗位,并向 用人单位重点推荐。
四、配备“一名”职业指导师。要为每名贫困家庭毕业生确 定一名职业指导师,讲解就业形势政策、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 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提高求职能力,明晰就业政策,尽快实现就 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掌握“一种”专项技能。要将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向贫困 家庭毕业生倾斜,对有培训需求的全部纳入培训计划,支持参加 “互联网+”培训、专项能力培训、以工代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 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使贫困家庭毕业生至少掌握一种专项技能; 对有创业意愿的全面纳入创业培训,安排创业导师全程指导,并 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使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得到较大提高; 对有见习需求的全员纳入见习安排,提供适合的见习岗位,优先 推荐见习单位留用。
各市各高校就业精准帮扶工作联系人请于 9 月 16 日前分别 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落实本通知相关进展情况, 请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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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王奇伟 联系电话:0531-86900931 电子邮箱:wqwrst@shandong.cn
省教育厅
联 系 人:任永红 联系电话:0531-81676767
电子邮箱:xs2002jy@163.com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
办公室
2020年 9月 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