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浏览量:

 

中共济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济人社发〔2020〕12

 

 

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力落实“保就业”任

务的决策部署《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等 13 部门关于做好 2020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 通知》(鲁人社字〔2020〕43 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 现就进一步做好 2020 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吸纳毕业生来济留济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 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 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毕业生来济均可 先落户后就业“选择济南 共赢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行 动,落实“博士后英才”集聚计划、“未来之星”成长计划、 “大学生追梦济南行动”,举办优秀大学生创业就“泉城行” 训练营活动,开展“才聚泉城”系列活动,开通“名校人才直 通车”。加大“青鸟计划”实施力度,通过征集优质岗位、举 办专场招聘、建设“青鸟驿站”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有 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创新招录招聘方式,推行空中宣讲、远程 面试、网上签约等新模式。实施“四海菁英”集聚计划,制定 出台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济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县 结合实际出台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的措施,吸引非驻济高 校毕业生来济就业,促进驻济高校毕业生留济发展。

二、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


力度,支持鼓励优秀高校师范毕业生优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大学生、大学毕业生新兵征比例提至义务兵征集任务数的

83%、27%。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 书。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国有企业今明两年 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新增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 不低 50%,不得将在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 2020 3 11 12 31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 1 给予最高 1000 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 校毕业生的只补贴 1 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 4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 可按每吸纳 1 人补贴 2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一次性奖补 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的,企业可给予

1000 元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承担。

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招募数量, “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范围放宽到 28 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需求可将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允许设有 村委会的街道办事处参照乡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 “三支一扶”人员。加大基层机关招录应届毕业生力度,提高


县级以下机关定向招录应届毕业生比例,鼓励引导毕业生向基

层流动。鼓励区县针对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设 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2020 年组织不少于 3100 人参加就 业见习,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 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2020 12 31 日前与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 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不得与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 岗位开发补贴重复申领)。对见习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可根 据本人意愿适当延长见习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且见 习期总长不超过 12 ),并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项政策截止时间为 2020 12 31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 10%。

五、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 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内按每户每 1.44 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予最高 20 万元的创业担保 贷款,按规定给予政府贴息;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 大千亿产业领域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为 30 万元各区县


要用足用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各区县设

立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基金。持续开展“大学生创业大 赛”和“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大学生参加我市创业大赛获奖 根据获奖等次分别给予特等奖 10 万元一等奖 8 万元 等奖 5 万元、三等奖 3 万元、优秀奖 1 万元的奖励。推进创业 教育和创业培训向高校毕业生全覆盖。各市属高校要做好毕业 生就业创业指导,设置就业指导课程,组织就业服务专家解答 毕业生求职就业问题,提供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在线咨询。建 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个班要指定一名职业指导师; 各高校要建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由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在工作站配备人社服务专员,帮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 业。

加大毕业生就业帮扶实施大学生一次职业技能培训、 一次创业能力培训、一次就业能力实训“三个一”能力培养计 划。支持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按照省有关规定给 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000 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各市属 高校要对 2020 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群体提供“一对一”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 就业岗位推送工作,确保初次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开 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敲门式”服务,做好未就业高校毕 业生实名制跟踪服务。各区县要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至少


一次免费职业介绍、创业咨询、技能提升服务。

七、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效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 构对高校毕业生的服务能力建设。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广 使用电子报到证,推出一批就业服务“秒办”“简办”事项。 大力推广网上就业服务平台,网上招聘实现所有院校(含技工 院校)全覆盖、招聘服务实现每位高校毕业生全覆盖。对延迟 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 办理时限,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积极做好高校毕业 生个人档案托管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根据本 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 服务机构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届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八、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教育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就业市场环 境。消除各类就业歧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同等 就业机会。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审核机制,建立黑名单和第三方 投诉渠道,确保招聘单位岗位信息真实准确。加强就业数据统 计,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市属高校要严格遵守就业签 约工作“四不准”要求,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规 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九、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 实增强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就业属地责任,把做好高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市属高校要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保障“机构、 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做好就业服 务,确保 2020 届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南市委

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济南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

济南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济南市人民政府

征兵办公室 共青团济南市委 济南市税务局

2020 6 1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主送:各区县党委组织部、编办和府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教体局公安局政局财政局城乡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征兵办公室,共青团各 区县委,税务局,市属各高校。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 6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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