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7 浏览量:

根据《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后称《简章》)规定,现对我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620-621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图书馆一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说明:

    请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反面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

3.笔试准考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同时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学信网查验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我校同意,可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8.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10.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11.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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