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1-24 浏览量:

各部门、学院、附属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办字〔2020〕1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济教发电〔2020〕1号),现制订我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

1.各部门、学院、附属幼儿园要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

2.组织机构: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武善欣 李海平

副组长:丁家德、王恩丽、张传银、崔建

成 员:各部门、学院、附属幼儿园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传银

办公室副主任:王新程

办公室联络员:吕红春

(2)成立疫情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王 利、张静霞、呼庆伟

副组长:李世艾、张静霞、呼庆伟

成 员:于海涛、刘赞武、张加友、杨本明、林立

(3)艺考现场工作小组

组 长:丁家德

成 员:王 波、尹建文、王新程、张炳坤、王 利、张静霞、成学忠

二、立即行动 落实有关措施

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部门工作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面向师生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居家外出时做好防控,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原则上不要前往疫情严重的地区,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寒假期间不得举办师生聚集性活动。(宣传处、各部门、学院)

三、周密部署 做好开学准备

1.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消杀及环境卫生改善工作,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总务处、各学院)

2.开学时,要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假期到过疫区的,在返校前,开展健康检测,确保健康返校。(学工处、各部门、学院)

3.开学后,要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学工处、各部门、学院)

四、强化责任,按时信息报送

1.要确保网络、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了解本部门师生员工情况,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各部门、学院、附属幼儿园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建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自2020年1月23日起,每日13时前将本部门防控工作情况报送学校值班室(值班地点:明湖校区值班室 电话81915966),计时限为当日13时前24小时情况,值班人员负责当日疫情监控情况汇总,报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每日信息上报。(各学院、附属幼儿园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24日

 

联系我们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联系电话:87207730 

信箱:jnygzbangongshi@jn.shandong.cn

  • 官方微信

  • 官方抖音

版权: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鲁ICP备18027219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2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