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微信校园卡是读者进入本馆的凭证,读者在馆内借阅文献期间应按规定使用。本馆工作人员查验微信校园卡时,读者应积极配合。
二、读者离校前(包括毕业、休学、退学、退休、工作调动、出国定居、进修结业等)须凭微信校园卡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然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还书的,经图书馆同意,可由他人代办。不办理还书手续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三、微信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微信校园卡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借,停借时间为1个月,并视具体情节予以其他处罚。
四、微信校园卡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教职工微信校园卡有效期为在本校任职期间,学生微信校园卡有效期为在本校就读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