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09年-2013年)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启动、跟进并落实了2013年度济南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