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3〕14 号)文件精神,我校在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黄祖杰任组长,纪委书记王恩丽任副组长,有关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纪委王书记多次专项布置工作,并提出要求,要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我校相关工作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纪检监察室制定下发了《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整治内容、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的分解,细化要求和责任目标,确保此项工作抓实做细。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别针对专项整治的内容,在完善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过程,强化约束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全面的自查。
学校党委对此项工作给予肯定并进一步提出要求,要以解决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