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2)5号]文件精神,
我校经研究决定:拟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参评“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魏风传校长参评“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3日。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