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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的经费保障规定
2018-09-01 10:58   审核人: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的经费保障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要求,为推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制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设立专门的财务科目,单独记账。

二、通过学校财务平台,宣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并纳入学校预算,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工作需要。

三、根据国际修改规定,学校保障每年每生15元的学习、培训、测试等活动经费。

四、各处室学院凡是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学习的师生,所需经费均按照学校规定单独账户记账。

                                              20189月1日

 

附件【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保障规定.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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