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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校内“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08 10:28   审核人:

各部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及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有关要求,切实提升我校学生就业竞争力,我校出台《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现面向全校征集校内“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提高高校学生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就业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面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人才急需,通过建设“微专业”更好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和产业人才需求。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补齐知识和技能结构短板,重点推动组织我校就业质量不高、社会需求减少相关专业学生学习,帮助提升就业竞争力。

坚持效果导向。将促进就业实效作为开设“微专业”的重要导向,鼓励教育内外协同,整合教育、培训、就业资源,强化供需对接,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促进相关专业学生通过学习培训提升能力,实现就业。

二、面向对象

全校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均可申报。

三、建设方向

(一)急需紧缺型

围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民生服务保障等人才急需领域,拓展原有人才培养方案内涵。

(二)应用技能型

突出“专业+人工智能应用”“专业+职业通用能力”等模式,强化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交叉复合型

面向学有余力学生,聚焦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推动学科交叉与知识融合创新。

四、设置要求

1.开设微专业名称不得与我校已有专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增补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不得变相增设国控专业方向。

2.课程体系须体现“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原则,总学分控制在616学分,课程门数38门。

3.须开展产教融合,原则上每个“微专业”至少与1家企业或行业组织深度合作。

4.建设周期不超过2学年,须于2027年7月前完成授课及实践环节,并向学生提供学分认定或学习证书。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填写

各申报单位须填写《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专业申报表》(附件2),确保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二)材料提交

请于2025年9月14日(周日)16: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20242464@jnpec.edu.cn,邮件主题及文档命名方式均为“XX部门/学院+微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围绕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和区域产业需求,认真组织论证,按时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石佳璇老师(87207676)

 

教务处

2025年9月8日

附件【附件2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专业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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