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开课部门:
为深入了解教学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年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决定组织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集中在第11-12周,其中第11周(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为各学院及开课部门自查阶段,第12周(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为学校检查阶段。
二、常规检查内容
各学院及开课部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采用推门听课、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常规教学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教学材料(包括教案、讲义、课件等)的准备与使用情况;
3.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出勤情况、学生到课情况、学生参与度、教学效果等);
4.布置与批改作业、测验及反馈情况;
5.学院督导听课及教师互评听课开展情况;所有听评课采用学习通移动“督导评课”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移动督导评课使用流程》。
6.其他常规教学内容。
三、期末试卷与成绩复核
各学院及开课部门需对2024-2025第二学期期末所有课程的试卷(含纸质卷、电子卷)进行全面复核,本次复核采用学院(部门)复查与教务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学院(部门)复查应在11月14日前完成,专业课、公共必修课由开课学院(部门)组织全面复查,教务处抽查;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组织抽查。请各学院(部门)复查完成后,填写《24-25-2 xx学院成绩复核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4日前将纸质版(盖章)送至学前楼419办公室程小菩老师处。
抽查名单教务处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部门)提前准备好被抽查课程的考试或考查资料(按照教务处考试资料模板准备);对于无纸化考试的课程,需准备电子版资料。
四、重点检查内容
1.开展课堂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学校将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强化课堂教学主体责任,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切实提升育人实效,具体要求请参照《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2.学生实习实训过程指导,保证学生实习质量。各学院及开课部门应对本学期实习实训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等进行自查,同时要对学生所在的实习实训单位和实习生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了解实习进度,督促学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实习任务。教务处择机召开各专业负责人实训体系建设汇报会。
3.非考试课程专项检查。各学院及开课部门需重点检查非考试课程,重点覆盖所有以上机作业为主要考核形式的课程(如计算机类课程),确保非考试课程考核不流于形式。
4.外聘教师课堂教学全覆盖检查。各学院及开课部门需对本学期所有外聘教师的课堂教学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每一门外聘老师讲授的课程进行听评课,做到无遗漏、无例外。
5.产业学院专业课教师教学检查。针对各产业学院开设的专业课,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教学内容与产业的契合度、实践教学及校企联动教学情况。
6.思政类课程专项检查。对学院开设的思政课程开展全方位专项检查,全力保障思政课堂的教育教学质量。
五、其他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每学期进行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全体教师应高度重视,逐项落实各项检查工作,认真分析,总结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发现的问题。
2.各学院及开课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留存过程性材料,以备学校抽查。
3.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具体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落实改进的思路和举措、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意见建议等,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2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254778685@qq.com),教务处将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向校领导汇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学院名称)
附件2:24-25-2 xx学院成绩复核汇总表
(注:本学期督导听课均可采用超星学习通评课,具体操作方式为:学习通首页--切换至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老师)--上划至左下角督导评课--选择当天的某门课程--点开课程详情后点击右下角开始评课--输入各项评课得分--点击右下角提交)
教务处 质量评价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