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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通报
2021-04-07 09:03   审核人: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简化报销流程的情况通报

 

各处室学院:

根据山东省《关于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实施意见》精神和《济南市“一次性办好”的便民服务改革细致》要求,结合我校年度计划中提出的“简化流程、提升质量、精准服务”的目标,财务处对2020年报销项目的流程有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因为《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明确要求,在任何项目的经费使用中,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凡事必审批,花钱必问效,问效必追责。所以,我们要严格审批、精准审批、规范审批。

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财务处对学校常规审批报销项目进行了归类。

一、凡是经过学校领导审批的项目,属于固定不变或与审批相同的结算金额,报销时终审至财务处长。

二、虽然经过学校领导审批,但资金额度超过10万元,终审至财务副校长。

三、对于五项经费、因公接待、师生奖励、校外比赛、校舍维修等,虽然经过学校领导审批,但报销时金额会出现较大变化,所以,终审至校长。资金超过20万元的,终审至校长。

另:资金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30万元以上项目终审至财务处;100万元以上项目终审至财务副校长;200万元以上项目终审至校长。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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