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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校园之星”宣传活动班长会
2019-05-30 12:38   审核人:

2019年5月28日于学前教育学院合堂101教室召开“校园之星”宣传活动班长会,由学生会副主席霍淑佳、赵学滢以及各班班长出席本次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好地落实学校提出的“学生发展成长计划”,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大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大学生的担当精神,引导他们志存高远,发奋成才,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决定开展第六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1)学习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成绩优异。

(2)创新之星: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和各类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自强之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勇于克服困难,即使身处逆境也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自立自强,拼搏奋进。

(4)文体之星:对体育运动有浓厚兴趣,在一项或多项体育项目上具有一定特长。热心推广体育运动,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5)公益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者协会或做过一些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在校内外举行的大型活动中,积极主动地承担一些服务、对大学生参与公益事业起到推动作用,具有较大影响力。

(6)进步之星:在学习、思想品德、集体荣誉等方面,进步突出,并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可。

(7)诚信之星: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表现突出,有典型的诚信事迹,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威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

(8)奉献之星: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所做工作有成效,能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9)实践之星:弘扬社会实践精神,积极投身实践活动,有良好的实践能力,对引领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观、成才观,具有显著导向和典范作用。

(10)环保之星:爱护环境及环保设施,节约环境资源。勤于实践,积极参加各类环保竞赛活动,并获得好成绩。主动了解、学习环保知识,积极向身边的人们宣传环保,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对破坏环境或浪费的现象敢于劝阻。

星星点亮了夜空,你们用行动点亮了校园。希望校园里最亮的那颗星星属于你,校园之星期待你们来点亮,希望各位同学踊跃参加,用你们的光芒照亮整个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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