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3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各学院、2018届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89号)要求,针对国务院督查组对我省就业创业工作督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招聘时设置不合理条件、学校将就业与发放毕业证书挂钩、高校毕业生创业难等问题,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对就业工作督查作出具体部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就业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李海平

副组长:刘国

成员:马洪秀、范喜庆、袁道颐、尹建文、侯艳红

督查小组负责进一步对就业数据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围绕国务院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结合本校情况,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二、强化队伍建设

  召开专题会议,面向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毕业年级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强化工作纪律,将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讲细讲透,全面提高就业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告知毕业生可通过新职网(www.ncss.org.cn)、学信网(www.chsi.com.cn )及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山东省教育厅就业网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

1、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31-87207671   邮箱:mengchao789@126.com

2、山东省教育厅(师范类毕业生)举报电话:0531-81676803,举报邮箱:sdjyt1312@163.com

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531-88597990,举报邮箱:xuxrst@shandong.cn

四、做好就业状况问卷调查

请各学院通知2018届毕业生填写“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填写地址如下:

师范类毕业生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点击右侧“学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即可出现问卷,认真填写后提交。

非师范类毕业生请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点击左侧“毕业生”登录入口,认真填写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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